1、主观退换货
退回的商品需确认包装完好、数量准确、不影响二次销售
退货的同时,需退还发票原件和相关文件(包含发货单,收货单,产品说明书,保修卡等凭据)
2、不适用退换货
1) 根据客户需求特别订购的商品,如定制商品、代购商品、大批量订购的商品等;
2) 易耗品、一次性产品、特价商品;
3) 根据商品性质,经客户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代购类商品;
4) 任何非米孚出售或未能出具米孚开具购买发票的商品;
5) 影响二次销售的商品。
3、影响二次销售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:
1) 外包装损坏、已拆封、开包、使用过或缺少配件的商品;
2) 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或因自身使用、维护、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商品;
3) 未经授权的维修、误用、碰撞、疏忽、滥用、进液、事故、改动、不正确的安装所造成的商品质量问题,或撕毁、涂改标贴、机器序号、防伪标记;
4) 在退回的过程中,因米孚以外的原因造成损坏的商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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